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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总公司抓实“一岗双责”与部室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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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总公司抓早落实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蛇年长假上班第一天,公司领导便与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3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
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东海总公司围绕新一轮经济发展总目标,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光明食品集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及《东海总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抓早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监管,为实现东海总公司新年发展目标和安全生产保卫工作“事故为零”提供保障。(王宝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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