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内控水平。根据光明食品集团关于落实企业法制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上海农场制订了(2012—2014年)法制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经农场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集团法务备案,于2012年5月28日正式下发实施。
上海农场新三年法制行动计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集团“发展、转型、管控、协同”的工作主基调,按照建设“激情上农、阳光上农、和谐上农”的发展主题,以融入决策、融入管理、融入文化“三个融入”为核心,健全农场法律工作的制度流程和风险防范机制,以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治企能力为主线,以法律管理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为手段,以法律队伍建设为支撑,为农场的经营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上海农场新三年法制行动计划提出,农场的企业法制工作要基本达到“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100%及下管一级合同管理员全覆盖”(实现四个100%)。具体要实现两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以合同管理为基础,以全过程参与重大经济活动为主要抓手,实现法律事务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二是以巩固和提高为主线,实现农场法务人员队伍全覆盖和法律事务管理运行网络的全覆盖(简称“三化两覆盖” )。要实现上述目标,农场法务部按照“强化基础,健全制度,规范流程,落实防控”的总体要求,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进一步健全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合理配置,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提高法务队伍的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律事务工作水平和能级,推进企业法制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管理。以合同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加强对“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管理——即注重合同订立过程、合同履行阶段的控制管理,巩固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农场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由法务部审核,同时加强和基层单位的交流和沟通,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制作覆盖农场所有主营业务和经常性业务的各类格式合同文本,统一、规范合同文本、签约流程,从合同管理的源头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探索完善合同履行的跟踪和监督机制,开展合同履行后评价制度,实现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和信息反馈全程监控,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账。
二是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建设,巩固现有的法务管控、内审管控、监察管控相结合的管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发挥职能作用,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适应强化依法治企的要求,加大法制培训工作力度。今后三年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工作力度,采取分层分类,讲求实效,确保法制培训工作的经常化、正规化、普及化。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要探索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定期学法制度,通过举办专家授课、专题理论研讨等形式,促进“法律进决策”,强化企业领导人依法履职的法治观念,着力提升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培养一批既懂法律又会管理的高级专业人才;对企业法务工作人员,通过组织法制讲座和业务交流等形式,重点培训日常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具体事务,提升企业法务工作者在熟悉资本运作、主营业务发展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水平;鼓励更多的企业员工参加企业法律顾问专业资格考试或者国家司法考试,为他们提供学习和培训的便利。
三是加强信息化科技建设。深化农场的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订和完善修订合同管理办法,使合同管理职责、合同管理流程及审批程序制度化、规范化。要推进合同管理工作的信息化,逐步实现合同审批程序、合同备案信息化、无纸化,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探索建立合同文本和一些重要事项的审批在内部网上进行。设置内部公开平台,通过以部门或审批流程为基线,加强部门间的沟通渠道,减少部门间的推诿,消除审批中的一些“死角”。
据悉:新三年法制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后,农场法务部正组织场属各单位、部室相关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落实计划的学习贯彻执行工作,营造农场法制建设良好的学习氛围,促使法律事务工作在农场转型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为圆满完成农场法制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保驾护航。(徐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