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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股份制定《民生九条试行意见》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扎实推动和改善企业民生
 
  日前,在梅林股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形势推动下,为扎实推动和改善企业民生工作,结合2013-2015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对新梅林民生工作的开展专题拟定试行意见(简称“民生九条”),为后三年民生工作确定了基本纲要性办法。
 
  新梅林民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新梅林民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旨在组织广大干部和员工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坚持深入实践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坚定“发展是最大民生”的理念,通过推动广大员工团队对企业战略规划的开拓实践和其他有益的活动,促进梅林股份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和扎实保障企业员工的民生工程和幸福指数增长,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
 
  新梅林民生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各级企业必须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司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放在企业经营过程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正确把握好广大员工的民生需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让员工的利益得到同步增长。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每年花大气力着力关注和解决好若干件广大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民生改善将成为企业的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内容。根据十八大提出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居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各企业必须结合生产经营的战略规划制定,将每年的职工收入增长目标、对困难员工的帮扶投入、促进员工在岗成长的培训投入、企业员工生活的改善和企业文化情感沟通的费用支出等事关民生建设的事项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而纳入后三年战略规划,并制定相应措施和计划付诸实施。
 
  转变作风 共创和谐 强化各级领导服务基层和员工。结合三年战略规划和2013年管理计划的制定,通过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企业存在的各种民生问题的评估和分析,针对队伍反映出的最急最难最要紧最在乎的突出民生需求,着力计划一二三,明确目标,拟定措施,落实责任,务实扎实的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创造和谐企业环境。各企业民生工作的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将列入企业经营者和党组织主要领导的业绩考核内容。
 
  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 积极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企业党组织和行政必须十分重视和发挥工会在促进企业发展和战略实践过程中桥梁纽带作用,以党建带工建,支持工会开展劳动竞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帮困送温暖活动,开展各种丰富职工精神生活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推动和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根本方针,不断推进和完善企业职代会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制度。
 
  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机制 完善企业职代会民主管理。各企业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通过平等协商,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企业集体合同等实施过程,应定期组织动态评估和检查,针对实施过程的不足和未履约情况及时进行整改或修订。企业还必须不断创新员工民主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民主监督的好机制。
 
  关注员工收入增长 带领员工奔小康。根据党的十八大在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结合光明集团集体合同的约定,各企业应不断倡导“发展为天、民生为先”的民生观,坚持深化集体合同和员工工资协商机制。
按照后三年每年平均7-9%的水平,持续完善企业经济发展与员工收入同步增长的促进机制,坚持建立经营者与企业一线员工收入增长的联动机制。
  正常经营且有盈利的企业,在岗员工的最低工资可按照上海市政府颁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05%执行。
 
  实践人才兴企计划 促进骨干队伍成长。梅林股份将在制定和实践人才兴企战略行动计划的基础上,选择重点企业、重点岗位就相关人才项目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通过完善青年优秀人才的吸收、培养和使用机制,通过推动优秀人才岗位轮换制、通过探索和试行关键岗位首席聘任办法、通过探索和实践经营者群体股权激励等机制,鼓励岗位成才,让更多的企业优秀人才加入新梅林骨干员工队伍行列。
 
  快速起步 做好2013年八项民生实事。1.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切实制定特殊困难员工帮扶试行办法。2.强化企业民主管理,按照光明集团要求,结合实际签订梅林股份公司集体合同、工资平等协商协议和女工特殊保护协议。3.做好2013年度财务预算,按照光明集体合同约定比例,保障企业员工工资增长平均不低于7-9%。4.探索和制定梅林股份的企业劳务派遣工管理办法,促进和完善企业劳务工管理,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5.加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建设,2013年末,所属控股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率要达到100%。6.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建设,促进班组基础管理上台阶,切实保障员工有尊严劳动。7.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推动企业实现员工每年体检。8.制定梅林股份公司合理化建议实施办法,鼓励和挖掘广大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保障员工有尊严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