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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总公司党委加强新任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集体谈话 签订《廉政承诺书》

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近日,长江总公司党委对新走上领导岗位及走上更高领导岗位的9名干部开展了廉洁从业集体谈话,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党委书记潘洪并对新任干部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提了七个方面的要求。

真正发挥廉政谈话的作用,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多年来,总公司党委为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始终坚持新任干部廉政谈话、定期工作谈话制度,采取多种形式丰富谈话内容,深化廉洁谈话效果。本次新任干部廉政谈话由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经理曹林峰主持,由纪委书记党风廉政自律专题讲座、新任干部表态发言、赠阅书籍、签订廉政承诺书、党委书记讲话等五项内容。总公司纪委书记施利东在党风廉政自律专题讲座中,要求新任干部要做到“四个带头”,牢记“四个千万”,要有“五个敬畏”,加强学习,严于律己,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把好权力关,真正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自己的作用。使新任干部受到了警醒、受到了触动;总公司党委为每位新任干部送上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加强新时期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等三本书籍;9名新任干部围绕进一步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责任意识作了表态性发言,并庄重地在廉政承诺书上签上名字。

长江总公司党委书记潘洪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着力推进长江新三年发展两个层面,强调了新任职干部廉洁从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务实清廉是长江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强化干部管理的需要,更是实施长江新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围绕履新干部在各自的岗位上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二是心系群众,服务职工;三是空谈误国,实干兴企;四是顾全大局,遵纪守法;五是发扬民族,秉公办事,团结共事;六是秉公办事,廉洁作风;七是生活正派,情趣健康。(沈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