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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博强化法务前移风险防范措施

 
  海博股份以前期显露的内控问题为抓手,针对基层单位法务力量薄弱,人员兼职不专业,在处理本单位一些相对复杂的法律事务时,由于专业知识相对欠缺而不能很好完成的现状,制定相应措施改变现有局面。
 
  一是今后公司法务部将全程参与公司重大项目、重大经济活动,积极作尽职调查,风险提示等工作。法务工作的宗旨——法律风险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因此,提前介入并跟踪进程,跟踪履约情况,全程防范风险。二是加强管理,工作中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重点是加强合同管理,重视履约跟踪,法务部对各单位合同管理考核,在原有的五项基础上,再增加履行情况的考核:三是督促各单位改进基础管理中的缺陷。诸如:应收款没有对方确认的询证函,劳动争议案件中,员工离职时所写的辞职报告找不到了、与驾驶员结算业务费、修理费的相关单证没有驾驶员的签字等。四是修订、完善法务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流程,并加以落实执行。规章制度汇编和流程汇编工作,是公司今年要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法务部将对负责的法律事务管理、合同管理、工商管理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五是加强基层单位法务人员储备,重点企业设立专职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应当具备法律专业技能,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学习、专业训练的人员难以胜任。今后开展招聘工作时,法务工作者优先。    (唐乐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