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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总公司重视警示教育将“警示月”落实为“警示年”

 
  按照光明食品集团《关于开展2013年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东海总公司扎实推进以“强化信用管理,提升管控水平”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月”活动,在取得“警示教育月”活动成果的同时,并将其转化落实为“警示教育年”,坚持强化制度执行、提升管理质量、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和股东资本增值,确保东海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东海总公司重视警示教育,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中,建立了由纪委书记、财务副总监、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等组成的“警示教育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年度将要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本公司在“警示教育月”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行了认真筹划和精心组织。把“警示教育月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真正做到领导重视、上下联动、活动有效;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和上海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集团下发的有关内控管理制度和纪检监察部门下发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重点围绕决策程序完整、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企业信用管理、预警指标对照分析、项目投资管理、资产处置管理和执行财经纪律等六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近年来,东海总公司坚持推进“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注重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和程序的完整性,确保程序到位、决策合理合规,对涉及重要项目建设、重大资金运作、国有存量资产清理处置、对外投资股权持有或退出、转让等“三重一大”,坚持党政班子联席会议或党政班子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公司行政主要领导对重大投资项目持十分慎重态度,在提交党政班子决策之前,指派专人或课题小组进行实地调查、市场考察,对项目的风险性重点进行可行性调研分析,克服了投资决策的盲目性,也避免了项目投资风险。党政班子在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也注重征求部分老同志的意见。对已经决定的事项明确责任人,适时汇报落实情况,确保集体讨论、决策的事项件件有着落、有进展、有结果。
 
  东海总公司根据集团历年来下发的文件、制度,结合东海实际,对东海总公司现行各项制度进行完善、补充和修正。据统计,该公司2012年内制定办法、方案、细则、流程等涉及资产管理评估、房屋土地管理、对外投资参股、经济审计工作等方面的制度就有9项,形成了“事事有制度覆盖、人人受程序约束”的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监督的内部管控保障机制。
 
  东海总公司每年以开展 “警示教育月“活动为契机,不断分析反思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围绕东海总公司新三年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聚焦核心主业,带动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做到警钟长鸣,自律自醒,依法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了企业经济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奚建新闵才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