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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东农场社保办调整低保人员和特殊救济人员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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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13年4月1日起,川东农场对场内低保人员和特殊救济人员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旨在通过调整最低生活标准,保障低收入家庭及特殊救济人群的生活,保证农场和谐稳定。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农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之前的每人每月57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640元。根据《关于调整本市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也做出了相应调整,其中,司法老残的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41元调整至每人每月832元,重残无业人员的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71元调整至每人每月862元。
另外,4月份起,农场非正规就业(三保)人员的工资也做出相应调整,高龄纳保人员的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570元。
调整最低生活标准是提高无业者、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政府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重要举措,农场社保办将积极贯彻上海市民政局和财政局此次下发的文件通知精神,致力于提升我场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以及特殊救济人群的生活质量,为全面提升农场的民生保障水平尽职尽力,贡献力量!(许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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