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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场加强法务管控 打造阳光上农

 
  为加强农场合同管理,规范农场下属各单位合同管理流程,结合沪上农2012年66号文《合同管理制度》的出台实施,3月22日,农场法务部举办合同管理制度的培训。农场党政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场长柳玉标作重要讲话。
 
  会上,法务部传达集团2013年法务工作要点中关于要求对重大经济合同下管一级的管控及重视合同履行过程和变更情况管控的内容,以防范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法务部带领与会人员学习农场合同管理制度,演示合同审查、审批、签订、管理等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有效执行。培训中,与会人员认真听课,专心记录,合同管理员积极交流经验,共同提高合同管理业务水平。
 
  场长柳玉标从农场内控角度谈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就近年来法务发生案件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案发经验教训。柳玉标强调,必须提高执行力,将《合同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他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各单位行政管理者都应积极支持合同管理员的工作,高度重视合同的制订、签订和合同的管理,必要时应该亲自参与、亲自把关;三是要完善并加强合同管理员队伍的建设。合同管理员除了整理和保管好相关合同文本外,还要切实负起责任,提醒和督促合同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履行合同中各项条款,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建议。四是加强实施痕迹化管理的力度,法务部门要切实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对农场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公司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建立农场合同管理台账。五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务、审计内控管理职能。
 
  此次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农场管理人员法制意识,提升了农场法律事务及合同管理工作水平,指导各单位合同管理员、合同经办人在今后工作中依法、规范、有效地开展合同签订、履行、管理都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农场各单位负责人、主管级以上干部、财务主管、合同管理员参加了培训。(石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