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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

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
 
    光明食品集团所属各单位党委:
    为了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干部的意见》的精神,结合集团实际,现就光明食品集团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干部的党性修养,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促进干部廉洁从业,把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升干部的自身形象和整体素质,在推进集团科学发展和实现集团战略目标过程中,紧紧围绕“发展、转型、整合、提升”的工作主基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昂扬的斗志、奋发有为的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拓展市场,努力实现集团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严格教育干部,切实加强党性修养
    1、加强干部优良作风教育。严格要求和教育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教育干部要以“业绩、包容、创业、创新”为核心,进一步弘扬“自强不息、开拓创新、凝聚众力、追求卓越”的光明精神,增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坚持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加大改善民生的力度,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昂扬向上、锐意进取、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精神,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实现集团战略目标而努力,不断推进光明食品集团的事业上新台阶。
 
    2、加强干部廉政教育。要始终坚持警钟长鸣、防范于先的原则,注重教育的实效。要运用各种教育载体,加强对干部廉洁从业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弘扬正气,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结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树立在集团改革发展工作中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勇于负责、敢抓敢管,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干部教育的重中之重,要把学习贯彻〈若干准则〉和《若干规定》作为岗位廉政教育的首要内容,加大学习宣传教育的力度,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创新学习方法,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规范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和行为。
 
    3、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对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选人用人、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上认为需要引起干部本人注意的,要有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提醒。需要干部本人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的,组织人事部门要用书面形式进行函询。对群众有反映并经组织初步了解核实,认为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岗位职责、选拔任用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某些苗头性问题的,有党组织主要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通过谈话或者书面形式对其进行诫勉。
 
    (二)进一步严格管理干部,切实遵守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中的有关事项,群众举报、申诉、控告的重要情况,突发性重大事件以及其他按规定需要报告的重要问题,下级党政组织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党政组织报告。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报告个人的住房、投资、婚姻变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等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2、加强和完善干部考核工作,落实个人述职述廉制度。要加强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通过厂务公开、党代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巡视制、职代会评议等民主检查考核等形式,加强对干部的考核。要做好干部任前核查工作,干部任职前,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就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反映有影响任用的问题或对反映的问题未查清的,组织人事部门不得提请党委讨论审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围绕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结合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履行职责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等定期进行述职述廉。
 
    3、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各子公司党委主要领导一般每年要与下一级党政正职谈一次话,分管领导要经常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谈话,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谈心。组织人事部门要经常与所联系的领导干部谈话。谈心谈话要注重剖析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认真落实新提拔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谈话制度和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要建立干部重要信息保送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有关情况。
 
    (三)进一步严格监督干部,切实健全监管机制
    1、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要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决策、管理、监督三个环节的机制建设。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董事会、监事会、外派监事、纪检监察的主体作用,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的情况发生。
 
    2、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要考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要注重在应对重大事件、完成重大任务以及涉及个人利益时考察和识别干部,要自觉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禁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3、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班长”职责,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监督。要坚持参加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要参加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级有关部门应派员列席并指导下一级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对落实“一岗双责”、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进行专项检查。
 
    (四)进一步严格责任意识,切实执行责任追究
    1、各级党组织要肩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各子公司党委要自觉担负起从严管理干部的责任,切实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干部管理的全过程。不仅要管好干部的选拔任用,而且要管好干部的思想作风。要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情况定期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在干部管理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履行好管理干部的重要职责。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好管理干部的责任。在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和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上。坚持讲党性,不怕得罪人,勇于批评和制止干部队伍中的不良倾向,营造敢于坚持党性原则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协调纪检监察、审计和信访等部门,形成从严管理干部的合力。
 
    3、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忠于职守、秉公用权、严格问责。对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不胜任和不称职的干部,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因工作失职,给企业和职工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建立干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逐级建立从严管理干部责任制。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情况要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疏于管理和监督,班子成员或者分管的领导连续或多次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干部管理部门的责任。
 
中共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关于目前集团系统干部队伍状况的调研报告
 
(草稿)
 
    按照集团党委《关于对目前集团系统干部队伍状况进行调研》的要求,集团纪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制定了调研方案,成立了调研小组,深入农房、烟糖、益民、海博、五四、长江等单位,对目前集团系统干部队伍状况进行了调研,了解了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集团系统干部队伍的现状。
    近年来,集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抓好干部的理论学习,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树立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不断健全和完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坚持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为集团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贡献。从调研情况看,干部队伍总体状况是好的。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部分领导干部大局观念、组织纪律性差。部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精神状态以及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组织观念不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淡薄,以个人利益定取舍。对上级的要求,有利于自己的执行,不利于自己的不执行。办事不讲原则,不讲程序,不顾大局,少数领导干部贯彻集团的决策不力,不能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个别领导干部缺乏民主作风,不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不充分发挥班子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整体合力,影响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个别领导干部对自身要求不高,工作作风不实。主要反映有些单位对干部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学习上没有要求,内容上针对性不强,时间上不能保证,起不到真正的作用。一些领导干部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思想理念上跟不上时代的节拍,精神状态上缺乏激情,部分干部精神不振,创新意识不浓,缺乏争上游、创一流的信心和勇气,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有的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不够,急功近利,向上报喜不报忧。少数干部对工作缺少奋发向上的精神,办事拖拉,工作马虎,习惯于按部就班、墨守成规、敷衍应对,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一些领导干部在困难面前怨天尤人,工作被动应付多,主动创新少。一些领导干部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满足于守摊子、过日子。
 
    3、个别领导干部不按制度办事有些班子权限不清,内部分工不明确,互相沟通不够。少数主要领导大权独揽,小权不脱手,遇事不讲程序、不讲规则,有章不循,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少数领导干部在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过程中,力度不够,执行不严,不按规定办事。有的单位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执行,对要求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不进行公开招投标。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不经班子集体讨论,擅自个人决定。
 
    4、部分单位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力。对企业经营管理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存在薄弱环节,民主监督渠道不够畅通。监督机制建设、源头治理措施不够完善,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监管不到位,管控软弱。对管理上出现的问题,缺乏严格执纪的力度和敢于碰硬的作风,所以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5、少数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淡漠。有的违反有关规定,私设“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有的违法违纪,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有些单位对项目发包、大宗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存在监督检查不到位。有些企业的业务员在负责销售业务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管,利用对方单位在收取发票时只核对总金额,不核对单价和数量的漏洞,将数十万元差价占为己有,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损坏。有些企业由于在物资采购上缺少监督制约,个别人利用负责产品采购的职务之便,擅自抬高产品采购价格,从中收受贿赂。
 
    这些问题虽然只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其消极影响和产生的后果不可低估,损害了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影响集团战略规划的实施,制约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