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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博股份四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警示月活动要求

  4月份开始,海博股份为营造“科学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环境,警示风险,遏制事故,切实做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光明集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月’活动”的要求,积极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警示月”活动。
 
  目前,公司已成立了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月活动的领导小组,各项活动由公司安全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下属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工作安排,确立活动目标,突出活动重点,落实分工责任,大力推动“安全生产警示月”活动的实施。
  
  警示月活动中,海博股份将从四个方面认真落实活动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第一,继续深入开展学习《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举办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班;第三,制定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第四,开展安全保卫现场检查。
 
  公司将通过学习贯彻《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强化教育、加强监管”为着力点,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过程行为,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海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