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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总公司推行法务工作对接联系人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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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依法治企意识,切实加强合同管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日前,长江总公司建立了法务工作责任制,指导思想是通过总公司法务工作人员与基层企业的定人、定点对接与经常性联系,切实提升法务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长江总公司法务部实施的法务工作责任制,重点就是把法务工作对接总公司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个条线的18家生产经营性企业,运用法律知识,更直接、更具体的服务经济,服务基层企业,有效履行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该责任制不仅明确了总公司下属三个产业法务工作定点联系服务人,而且,重点明确了指导服务的五项主要工作。一是指导、参与企业重要合同的洽谈,起草和审核修改;二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指导企业合同管理员建立、健全合同台帐制度;三是参与处理企业的经济纠纷、诉讼案件,协助企业开展维护权活动;四是为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提供法律帮助,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出具法律意见;五是参加基层企业年度工作会议及经济分析会议,参加涉法事务的全程工作。 (彭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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