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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股份公司行政与工会就集体合同等三项协议开展平等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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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协商 同舟共济
2013年4月24日上午,在梅林股份公司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夕,梅林股份公司行政方和工会方就《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集体合同(草案)》、《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草案)》和《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协议(草案)》等三项协议开展平等协商。
梅林股份公司行政方的首席代表总裁应国强和工会方首席代表工会主席孙暹光分别就集体合同等三项协议产生的背景、行政和工会多次协商讨论而达成一致情况向双方代表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应总裁要求参会的工会方代表就企业职工代表在讨论集体合同等三项协议时有什么想法、建议进行座谈。参会的工会方代表是来自梅林股份五大板块的工会主席,大家在发言中一致认为:梅林股份公司集体合同等三项协议文件立意较高,有前瞻性,充分考虑到公司所属企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对政策的底线把握比较准确,有可操作性,为梅林股份所属各企业今后签订相关协议提供了最基本的范本。
行政方代表梅林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李英向参会的代表介绍了梅林股份公司在资金方面如何支持工会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同时希望各企业的工会在原有出色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宣传好企业的新三年战略规划,将股份公司的目标细分到每一位员工,激发员工主动和企业的发展同呼吸共命运的积极性,共同为企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最后,应总裁肯定了2012年股份公司出色完成目标任务与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工作分不开的,希望股份公司各级工会在新的一年中,第一要关心员工,维护他们的利益,同时要创新工会工作方式;第二要结合企业特点和员工需求,创新性的开展工会工作,使工会工作符合党的要求和企业的发展;第三要将股份公司正在开展的绩效文化融入到工会开展的劳动竞赛中去,重点鼓励职工的技术创新、劳动能手,要多树这样的典型,通过科技创新,提升劳动生产率,向科技要效益。(陶渊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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