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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总公司认真部署积极创建“平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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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抓落实 化行动抓创建
按照光明食品集团《关于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达标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东海总公司及时成立了领导和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并在全公司基层单位及部分四级企业中广泛动员,积极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
为将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东海总公司与基层单位签订了《2013年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落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单位”创建负总责。各基层单位层层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目标的签约率达到100%,建立并健全综合治理责任报告制度,并按照《上海市平安单位考评标准》的百分评估指标进行严格考评。
日前,东海总公司各基层单位按照《上海市平安单位考评》标准和创建要求,积极申报并认真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紧紧围绕新三年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达标活动为抓手,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化解矛盾,优化企业发展和周边社区环境,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闵才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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