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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地区社区川东办事处工作人员参加宝山区农保中心新农保、城居保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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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宝山区域外农场及各乡镇新农保、城居保经办人员参加了区农保中心组织的业务经办培训,为即将到来的新农保城居保政策合并打好基础。
会议首先对2013年度各乡镇农场业务经办量进行汇总公布,尤其对缴费人数、养老人数、退保人数、转移人数进行了细致分析,并要求各乡镇农场对缴费人员和养老人员信息进行一年一度的公示并出具告知书。此外,对于市农保查出的重复享受待遇的养老人员,要寄予《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知》,并需其本人携带我们寄予的协查函到其原户籍地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对于经办人员在受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会议也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受理方面,存在以下几点主要问题:1.户籍地址和联系地址内容过于简短,造成邮寄无法到达;2.签名不规范,代办情况下“受托人”和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的“监护人”填写不规范;3.变更账号未重新签订授权书;4.复印件未加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经办人的章。此外,在数据质量问题和档案问题上也普遍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会议对经办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漏补缺,要求经办人员在今后的受理过程中要注重细节,确保受理的规范严谨性。
针对2014年度第一季度工作,会议强调在新政策未出台前暂停新农保、城居保的业务受理,至办理第一季度到龄人员的缴费申报,各乡镇农场需做好排摸工作,及时通知其办理缴费申报手续,同时要督促参保人员及时将保费存入银行便于扣缴。新转入城居保的遗属等三类人员,还未办理基本信息核对与变更手续的要继续联系并及时通知其前来办理,确保城居保养老金及时准确发放。(许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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