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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社区海丰办事处积极开展居民自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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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是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自治是居委会开展各项居务工作的重要原则和方式。2014年,海丰社区海丰办事处汇丰居委会根据居民区及历年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总结居民自治工作经验,充分发掘居民自治潜能,开创居民自治工作新局面。
不断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发挥“一长六员”自治带动作用。各居民区各楼组,经本楼组居民推荐,产生“一长六员”即:楼组长、联络员、议事员、治安员、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全方位负责本楼组内部事务。就楼组内的治安、卫生、文化宣传等情况,及时与居委会片管员沟通,协商解决。
积极发展群众自治、互助团体。根据居民生活习惯,成立结构较为自由的居民互助小团体——“老而乐”草根团队,由活动积极性较高、性格活泼的老年居民发挥主要作用,通过棋牌会、聊天等形式,及时发现居民区老年居民的真正需求及状况,帮助老人处理力所能及的事情,实现居民互助,邻里关系和谐。
创新议事会形式,细化居民议事会讨论内容。不定期组织“居民茶社”,以轻松、开放的方式邀请各楼组议事员召开议事会,汇报居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力争做到居民自己出谋划策,提出各项活动方案,居委会配合开展活动,提高居民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以居委会支部党员“轮值书记”活动为契机,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居民自治进程。继续开展党员“轮值书记”活动,由党员自己选定学习主题,并轮流担任书记上党课,培养党员责任心与担当,在党员内部形成党员自治新风尚,推动居民自治进程。
通过以上四项创新性举措,海丰办事处居民自治潜能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发挥。据统计,在2013年度居委会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居民参与率达到80%以上。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以及解决楼组内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自己说了算”的居民自治工作目标。(高玉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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