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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社区上农办事处认真开展失业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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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对上农办事处失业登记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失业人员的动态变化情况,有效提供就业服务,协助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和及时申请失业保险金,上农办事处进行了上半年《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
针对本次失业登记,各居委会通过张贴失业登记告示 ,及时进行宣传。凡本市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应到事务受理中心窗口进行失业登记。受理失业登记时应当出具《劳动手册》,未办理过《劳动手册》的,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劳动手册》,并可与失业登记手续一并办理。在《劳动手册》上做好失业登记日期的记载,并纳入地区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范围。 根据属地管理一次失业登记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在有效期满后仍然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重新办理失业登记。
工作人员对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同时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失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提供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信息;参加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
目前失业登记工作还在继续,通过此次失业登记,上农办事处详细了解辖区内失业登记人员的动态变化状况,对符合失业登记条件而未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及时做好调查摸底,做好失业后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做好相应记载,为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做好了基本保障。(倪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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