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返回首页    联系我们
关闭本页
海丰社区海丰办事处与宝山区光明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共建协议

融入和谐社区创建   关注民生服务居民
 
  4月3日下午,海丰办事处与光明卫生服务中心就2014年共建事宜签订共建协议。双方共建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更好地推进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多地关注民生、服务居民,为构建和谐社区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海丰社区党委书记刘红强参加签订仪式。
 
  会议就共建工作提出“四个原则”建议: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要找准共建切入点,围绕中心工作、围绕居民所求。二是上下联动、全面共建原则。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党政工团全方位对接。三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原则。要双向服务、双向促进、发挥优势、实现共赢。四是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原则。形式更多的是为内容服务,共建活动开展最终是为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海丰社区党委书记刘红强要求双方支部能够积极探索、创新共建内容、搭好共建平台,争取打响共建工作品牌,做好服务居民、服务企业工作。
 
  社企共建是海丰办事处从2008年开始一直在坚持的一项党建特色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海丰办事处将以“求实、求新、求效”的工作精神,确保共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增添一份助力。
 
  会议还邀请到上农办事处、川东办事处主要党政领导参加,他们分别就共建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