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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深入推进“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

 
 
 
  为了全面、有效地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日前,长江总公司纪委、审计部、财务部召集基层16家企业的党组织纪检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就推进“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沟通。总公司纪委要求各基层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纪律要求、坚决执行到位。
 
  按照集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长江总公司列入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隐匿收入设立的“小金库”,二是虚列支出设立的“小金库”,三是转移资产设立的“小金库”,四是其他形式设立的“小金库”。
 
  在深入推进“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会议上,总公司纪委书记尹林根强调指出,各单位一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开展一次清理“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填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总公司纪委将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对于瞒报、隐匿“小金库”等,一旦被查出,将对责任单位的行政领导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集团的会议再次进行自查,确保不走过场;三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监控机制,建立和完善“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总公司委派到基层单位任职的财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会计职责,严格执行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资产收益纳入预算管理,严把项目支出预算、结算关。严格履行各项审批程序,杜绝任何形式的“小金库”问题发生。
 
  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长江总公司不仅公布了举报电话,而且决定与各基层企业的行政主管签订“小金库”治理工作承诺书。同时,要求各单位把自查情况和总公司举报电话向群众公示。 (顾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