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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12家企业获评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健全责任网络 规范安全管理
 
  平安是发展的前提,是和谐的基础。日前,从上海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传来喜讯,长江总公司所属上海瑞华实业公司、上海宏盾防伪材料有限公司、上海飘鹰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获评上海市 2013年度“平安示范单位”荣誉称号,体现了健全责任网络,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的又一阶段性成果。
 
  多年来,总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围绕建设“平安企业”这一目标,连续开展“平安单位”、“平安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加强与属地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各企业责任网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了有效的综合治理工作。总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在创建上海市级“平安单位”荣誉称号的同时,扎实做好企业的安全稳定工作,注重“四防”,排摸信息,化解矛盾,建立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了企业工作秩序,营造了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发展环境。
 
  长江总公司本次荣获“平安示范单位”的12家企业,都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平安单位”,并达到连续三年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一项以上平安创建工作经验被本区县或市委办系统综治委以上单位肯定推广等“平安示范单位”的四项标准。(高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