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返回首页    联系我们
关闭本页
光明米业槐祥公司荣获国家工商总局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工商总局关于公示2012-2013年度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工商市字〔2014〕117号),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诚信是企业的发展之本。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在开展经营活动中,按合同说话,注重合同的严肃性、连续性,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签订、执行和结算等,常年聘请2名法律顾问对合同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把关,使合同的全过程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为加强合同管理,集团成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集团负责人担任组长,设立合同管理办公室,对合同进行专项管理,建立细致分类的合同台账,并根据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及时向合同领导小组汇报合同的执行情况以及加强合同执行具体措施。
 
  集团先后被安徽省工商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国粮食协会“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中国粮食协会“诚信粮油企业”、安徽省粮食协会“AAA级”信用单位、安徽省农业发展银行“黄金客户”、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用单位、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优秀供应商等。诚信也为光明槐祥带来众多的客户,光明槐祥每年的经营量都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周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