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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社区上农办事处事务受理中心参加上海社保中心视频会议

 
  7月29号下午,海丰社区上农办事处事务受理中心失业管理人员参加了由区农保中心组织的全市视频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为了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法,对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间的制度衔接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
 
  自2014年7月1日起上海市城保、镇保的转移衔接将按照人社部、财政部下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施。此项政策重点是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符合职工养老保险申领条件的,可将本人曾经参加过的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保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对于不符合职工养老保险申领条件的,也可将本人曾经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保的缴费年限。
 
  本次城乡居保制度衔接和经办操作的培训,对上农办事处失业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对进一步维护社保方面的公平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事务受理中心工作人员作为和群众交流的直接接触者,一定要学好政策、宣传到位,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倪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