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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社区汇丰居委会居民自治成效显著

 
  居委会是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自治是居委会开展各项居务工作的重要原则和方式。2014年,海丰办事处汇丰居委会根据居民区及历年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总结居民自治工作经验,充分发掘居民自治潜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建立居委会与居民“你来我往”的双向互动工作模式。一方面请“来”居民参与居委会会工作讨论,另一方面去“往”居民区参加居民自治活动及讨论。全年邀请居民参与各类活动及工作讨论、小区综治检查等共计30余次。入户走访900余次,组织居民区小板凳会议4次。
 
  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评”工作制度,全年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听证会、议事会、楼组长会议、评议会等共计15次,内容涉及安全、物业收费、季度工作宣传等。
 
  三是不断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发挥“一长六员”自治带动作用。各居民区各楼组,经本楼组居民推荐,产生“一长六员” 就楼组内的治安、卫生、文化宣传等情况,及时与居委会片管员沟通,协商解决。
 
  四是开展党员“轮值书记”活动。由党员自己选定学习主题,并轮流担任书记上党课,培养党员责任心与担当,在党员内部形成党员自治新风尚,推动居民自治进程。全年共开展轮值书记活动8次,内容涉及社区创建指标分解学习、老年法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等。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海丰办事处居民自治潜能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发挥,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以及解决楼组内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居民自治工作目标。(高玉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