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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通过农业部第六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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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光明乳业通过农业部第六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认证。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有关“完善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号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的规定,在各省市初步监测的基础上,经专家审核,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19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有效期为2016年12月底。全国还有56家企业因达标不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监测不合格,取消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潘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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