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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股份落实集团纪委会议精神重申八项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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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光明集团“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严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做好第五个警示教育月,梅林股份把“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通知”作为2015年纪委一号文,发放到股份公司班子成员和二级公司班子成员的手中。
梅林股份重申“八项规定”内容,要求各单位应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要周密部署,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释放信号,结合近期开展的民主生活会、 2014年警示教育月活动等工作,确保十二个“严禁”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责任,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确保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在股份公司上下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节日氛围。(谈家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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