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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米业强化清廉过春节警示教育

 
  2月4日,光明米业纪委在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再次强调了党员干部要在春节期间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洁过春节警示教育。
 
  结合集团转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党政负责干部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岗双责”的通知》精神和集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光明米业与基层单位党组织签署了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了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总经理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并下发了党风廉政工作手册,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六条禁令”和“三严三实”具体要求,坚持从严治党,坚决执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清廉过春节的氛围。
 
  光明米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吕秀娟向基层党组织书记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必须”和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提出的“四个必须”要求,传达了上海市委市政府在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提出的“十个严禁”,并强调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的做好廉洁从业,清廉过节表率,并做好传达和宣传,把春节期间“十个严禁”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位党员干部,严格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过一个清正廉欢的羊年春节。(杨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