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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瀛食品公司顺利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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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措施有力 工作成果显著
大瀛食品公司清洁生产验收工作在经过了严格的预评估、评估后,历时两年最终修成正果。日前,上海市环保局委托市清洁生产中心和崇明县环保部门联合组成审核验收小组,完成了该公司本轮清洁生产的现场审核,并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本次现场评审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08)60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预评估、评估、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沪环保科(2012)127号)。参加评审的专家组成员先后听取了大瀛食品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基本情况介绍,实地检查了生产现场和方案的实施情况、实际效果,作出了现场评审与资料综合评价意见,并对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价表》进行打分,同意通过验收。
审核验收组认为:大瀛食品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如期完成了审核验收。并在节能减排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的目标。同时,专家组也对该公司环境管理的持续改进和整体提升提出了建议。
据了解,大瀛食品公司实施的清洁生产12项无/低费方案和1项中/高费方案得到了审核验收小组的高度认可。其中用燃油锅炉替代燃煤锅炉项目成效显著,既可以为企业每年节水1700吨、节煤61.97吨,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有效地促进了环境的保护。(作者:倪洪锦 编辑: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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