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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实业公司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

     根据市委、市国资委,以及光明食品集团、跃进公司党委《关于深入开展以“树立标杆,争当先锋,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上海市瑞华实业公司党支部于9月10日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动员会上,公司党支部副书记黄昌同志做了动员报告,阐述了“创先争优”的现实意义。他指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把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科学发展理念、思路和举措进一步落到实处,有利于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做真学、真懂、真做、真用的表率;推进科学发展观在公司未来的发展中更好得以贯彻落实,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他要求全体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达到党员“五个模范”的标准:即自我学习的模范、勤奋工作的模范、互帮互学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他同时指出:“创先争优”活动要“六个相结合”。即与“党员实践基地活动内容不断延伸”相结合,与“党员和大学生结对”、加强人才培养相结合,与迎接10月“丰收节”活动及品牌建设相结合,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相结合,与党支部目标管理与公司四年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相结合,与目前正在建设中的“北部渔村”、“瑞华果园”四期工程项目相结合。尽职尽责创先进,实实在在争优秀,从而增强党支部和党员的影响力。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把瑞华支部建设成“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好”党支部。
 
    会议上,瑞华公司党支部就“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做出安排和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支部、党员要与群众面对面,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党组织先进不先进,党员优秀不优秀,群众最有发言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案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活动情况要及时向群众通报,接受群众评议;评选先进要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进行监督,活动效果要让群众评判,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认度。
公司的入党考察对象和积极分子也参加了动员大会。(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