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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博公司加强法律知识培训 落实国庆安保措施

 
  日前,由海博股份安全保卫部、法律事务部联合举办的《侵权责任法》培训在公司总部举行,公司所属23家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安全主管、法务人员及公司安全保卫部、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人员近9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为增强培训效果及实用性,此次培训邀请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夏雷君法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张铮庭长分别主讲《侵权责任法》的总则与分则相关部分。培训以《侵权责任法》的有关条款以及该法对民事审判的影响为主要内容,两位培训老师将法律条款与典型案例相结合,诠释该法相关条款,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了“事故伤残费”、“同命同价”问题、“精神损失费”、“工伤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等赔偿范围方面的法律规定及在实际处理中容易引起争议的细节问题。培训还安排了现场提问答疑互动,租赁公司、四分公司、三分公司等安全管理干部纷纷就日常交通事故处理中遇到的问题提请培训老师解答,现场气氛轻松活跃。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非常实用、效果显著,通过法官现场授课并答疑,为今后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指导实际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培训结束后,安全保卫部召开了各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及安全主管会议,传达了沪运管安[2010]513号《关于加强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即将到来的国庆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二要明确措施,狠抓落实;三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保值班工作,落实应急措施,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会议指出,各单位要强化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营运驾驶员的教育;强化营运车辆的维修保养,杜绝“病车”上路;强化现场监管,出租汽车分公司要以“超速管理平台”为抓手,对驾驶员进行跟踪管理。物流公司要加强现场设施设备的管理,加强危化品的管理。此外各单位要切实配齐配足灭火器、逃生锤等安全器材;注重防汛防台工作。
 
  安全保卫部强调:世博安全、保卫、稳定工作总体受控,形势严峻。各单位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按照市委书记俞正声近期提出的“三不、三定、三找”要求做好世博下阶段安保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做好隐患整改,确保实现“平安世博”目标。